question-icon 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是一般法优于特别法吗?

我遇到个法律问题,现在有同一机关制定的两部法律,一个属于一般法,一个属于特别法。我不清楚在实际应用中,到底该遵循哪个法律,是一般法优先适用,还是特别法优先适用呢?想弄明白这个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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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中,通常情况下是特别法优于一般法,而不是一般法优于特别法。下面给您详细解释一下。 一般法是指适用于一般的法律关系主体、通常的时间、国家管辖的所有地区的法律。它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和广泛的调整范围,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就是一部民事领域的一般法,它对各类民事活动的基本规则进行了规定。而特别法是针对特定的人群、特定的事项、特定的地域或特定的时间所制定的法律。特别法的规定更加具体和有针对性,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就是针对消费者这一特定主体和消费活动这一特定事项所制定的特别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这一规定明确了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的适用原则。也就是说,当同一机关制定的一般法和特别法在具体适用中出现规定不一致的情况时,应当优先适用特别法。这是因为特别法是根据特定情况和需求制定的,更能精准地适应特定领域的实际情况和调整要求。 不过,在适用特别法优先原则时,也需要注意特别法必须是同一机关制定的,并且是在同一效力层级上。如果不满足这些条件,就不能简单地适用特别法优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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