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中一方父母赠与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结婚后,我父母给我买了套房子,登记在我名下。我有点担心,这房子算我和我配偶的共同财产吗?要是以后婚姻有变故,会不会有财产分割的麻烦?我想了解下民法典对此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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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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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法典中,一方父母赠与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也就是说,如果父母和夫妻双方有关于赠与房子的约定,那就按照约定来确定房子归属。比如约定房子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那这房子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就要看房子登记情况。如果房子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一般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就好比是父母专门给自家孩子的礼物,属于孩子个人所有。例如,小张结婚后,他父母出钱买了套房子并登记在小张名下,那这套房子通常就只属于小张个人。 要是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那就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登记在双方名下可以看作是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就好像是父母给小两口一起的礼物。比如小王结婚后,其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小王和其配偶两人名下,这套房子就是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 所以,一方父母赠与的房子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关键在于是否有约定以及房子的登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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