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老公把房子赠与妻子后还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和老公结婚几年了,他最近想把房子赠与我。我有点担心,这房子本来是我们夫妻一起生活期间的财产,他赠与我之后,这房子还算不算我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呢?我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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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赠与
  • #夫妻财产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老公把房子赠与妻子后是否还算夫妻共同财产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则规定了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的情形,其中包括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当老公把房子赠与妻子时,关键在于赠与行为是否有明确的表示。如果老公和妻子之间有书面的赠与协议,并且协议中明确表明该房子是赠与妻子个人的,那么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这房子就属于妻子的个人财产,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在协议里清楚地写明“此房产仅赠与妻子[妻子姓名]个人,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等类似表述。 然而,如果没有书面协议或者协议中没有明确表示该房子是赠与妻子个人的,情况就会有所不同。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按照一般的法律理解,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赠与,如果没有特别说明,通常会被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此外,房产的赠与不仅仅是签订协议就可以,还需要完成相关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只有在完成了房屋产权的过户登记,将房屋产权登记到妻子名下后,赠与行为在法律上才是完整的。如果只是签订了赠与协议,但是没有办理过户手续,那么从法律上来说,房屋的所有权可能并没有真正转移。 综上所述,老公把房子赠与妻子后是否还算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赠与协议的内容以及是否完成了产权变更登记。为了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建议在赠与房屋时签订明确的书面协议,并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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