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要求他人协助调查取证?
我遇到一个纠纷准备走法律途径解决,但是有些证据我自己不好收集,比如一些机构的内部资料。我就想能不能让相关的个人或者单位协助我调查取证呢?不太清楚在法律上有没有这个权利,也不知道对方有没有协助的义务,所以来问问。
展开


在法律程序中,是否可以要求他人协助调查取证,这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从法律角度理解调查取证。调查取证就是收集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各种证据的活动。证据对于案件的审理结果至关重要,它可以帮助法院查明事实真相,从而做出公正的判决。 在民事诉讼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也就是说,如果您在民事诉讼中遇到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证据的情况,是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的。同时,当人民法院在调查收集证据时,有关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协助调查取证。例如涉及银行账户信息、医院病历资料等,相关单位在法院依法调查时,需要配合提供。如果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刑事诉讼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在这种情况下,相关人员协助调查取证是法定的义务。 然而,如果是普通公民自行要求他人协助调查取证,并没有强制性的权利。他人可以根据自身意愿决定是否协助。但如果公民与他人有合法的约定或者处于合理的合作关系中,基于约定或者合作要求对方提供相关证据,则另当别论。总之,不同的法律场景下,对于要求他人协助调查取证有不同的规定和处理方式。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