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赠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法律规定是什么?
我最近接受了一笔财产赠与,不确定这算我个人财产还是和我配偶的共同财产。我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受赠财产在夫妻财产方面是怎么规定的,这笔财产会不会受到夫妻共同财产相关规定的约束,所以来问问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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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判断受赠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也就是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赠与方没有明确表示该财产只赠与夫妻中的一方,那么受赠财产就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老张在儿子小张婚后赠与小张一套房子,没有特别说明是给小张个人的,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小张和其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若赠与合同中明确表明财产只归夫妻中的某一方,那么该受赠财产就是这一方的个人财产。例如,老李在赠与合同中写明自己的存款只赠与女儿小李,那么这笔存款就仅属于小李个人,而非小李和其配偶的共同财产。所以,受赠财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关键在于赠与方是否有明确的赠与指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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