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醒酒措施带手铐是否属于滥用职权?

我在外面和朋友聚会喝多了,警察把我带去醒酒,还直接给我戴上了手铐。我觉得自己没犯什么大错,就是喝醉了,他们这样做是不是滥用职权啊?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怎么看这个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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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醒酒手铐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醒酒措施中使用手铐是否属于滥用职权这一问题时,我们需要明确相关的法律概念和规定。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滥用职权的定义。滥用职权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公职人员没有按照规定行使权力,做了不该做或者没有按正确方式做的事。 对于警察在醒酒措施中使用手铐,这涉及到警察的职权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八条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下列任务,遇有违法犯罪分子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一)抓获违法犯罪分子或者犯罪重大嫌疑人的;(二)执行逮捕、拘留、看押、押解、审讯、拘传、强制传唤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使用警械,不得故意造成人身伤害。 在醒酒的场景中,如果醉酒者存在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警察使用手铐是为了保障醉酒者自身安全以及公共安全,这种情况下就不属于滥用职权。比如,醉酒者情绪激动,对周围人进行攻击或者试图破坏公共设施,警察为了制止其危险行为,使用手铐进行约束是合理合法的。 然而,如果醉酒者只是处于正常的醉酒状态,没有出现上述危险行为,警察却使用手铐进行约束,那么就可能存在滥用职权的嫌疑。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使用手铐超出了必要的限度,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使用条件。 如果当事人认为警察在醒酒措施中使用手铐的行为属于滥用职权,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可以向该警察所属的公安机关进行投诉,要求其对该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也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等法律程序,由相关部门对警察的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和判定。 总之,判断醒酒措施中使用手铐是否属于滥用职权,关键在于看警察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使用条件和程序。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警察权力的正确行使,同时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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