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要价过高算敲诈吗?
我最近遇到了一个调解的事情,对方在调解过程中提出的赔偿金额高得离谱,远远超出了实际损失。我怀疑对方是不是在敲诈我,但是又不确定这种调解要价过高的情况在法律上到底算不算敲诈,所以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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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调解要价过高是否算敲诈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需要明确敲诈勒索和调解的相关概念。敲诈勒索,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威胁、要挟或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而调解则是在中立第三方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争议问题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的过程。 判断调解要价过高是否构成敲诈,关键在于是否存在威胁、要挟等非法手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才会构成敲诈勒索罪。这里的数额较大,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一般是指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仅仅是要价过高,没有采取威胁、要挟等非法行为,通常是不能认定为敲诈勒索的。 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都有权提出自己的诉求和主张赔偿金额。因为双方的立场和对损失的认知不同,要价可能会出现差异,这是正常的协商现象。例如在民事侵权纠纷的调解中,受害人可能会基于自身的痛苦、精神损失等多方面因素,提出较高的赔偿要求,这并不一定意味着就是敲诈。 然而,如果一方在调解时,以伤害对方人身、损害对方名誉、揭露对方隐私等相威胁,迫使对方接受过高的赔偿要求,那就可能构成敲诈勒索。比如甲与乙发生冲突,甲在调解时威胁乙,如果不答应高额赔偿,就会找人殴打乙,这种情况下甲的行为就可能构成敲诈勒索。 所以,调解要价过高本身不一定算敲诈,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手段、目的等因素,结合具体情况,依据法律规定来判断是否构成敲诈勒索行为。如果遇到此类问题,当事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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