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受伤是否属于侵权行为?


在探讨雇佣受伤是否属于侵权行为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什么是侵权行为。简单来说,侵权行为就是一个人因为过错侵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或者虽然没有过错,但依照法律规定也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这种行为会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上的损害。 当涉及雇佣关系时,如果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伤,这是否构成侵权需要分情况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意味着在雇佣关系里,如果雇主存在过错,比如没有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指挥雇员进行危险操作等,导致雇员受伤,那么雇主的这种行为就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属于侵权行为,雇主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例如,雇主让雇员在没有任何防护设备的情况下进行高空作业,结果雇员摔落受伤,雇主明显存在过错,这就构成了侵权。 然而,如果雇员受伤是因为自身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同时雇主没有过错,那么雇主可能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或者只承担部分责任。举个例子,雇员在工作时违反操作规定,擅自进行危险动作导致受伤,而雇主已经提供了必要的安全培训和设备,这种情况下,雇主的侵权责任就会减轻或者免除。 此外,如果是第三人的原因导致雇员受伤,那么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不过,雇员也可以请求雇主给予补偿,雇主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比如,在雇佣活动现场,第三人的车辆失控撞到了雇员,导致雇员受伤,此时第三人要承担侵权责任。 综上所述,雇佣受伤不一定都属于侵权行为,要综合考虑雇主、雇员以及第三人的过错情况。在遇到具体问题时,应当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来判断责任的归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