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建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我在老家建了房子,现在和家人有点矛盾,担心房子的归属问题。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老家建的房子算不算是共同财产呢?我不太清楚这里面的规定,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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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老家建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我们首先得明白什么是共同财产。共同财产一般是指在婚姻关系或者其他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在法律上,婚姻关系中的夫妻共同财产是比较常见的一种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对于老家建房,如果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建造的,那么通常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建房的资金是夫妻双方的工资收入、经营所得等共同资金,或者是双方共同向他人借款用于建房,这种情况下,房子就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如果是一方在婚前就已经开始筹备建房,并且建房资金完全是其个人财产,在婚后才建成,那么这种情况下房子可能就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是一方的父母出资为子女建房,并且明确表示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那么该房子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此外,如果是家庭成员之间共同出资建房,比如父母和子女共同出资,那么这房子就属于家庭共有财产。各个家庭成员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等情况,享有相应的份额。在分割家庭共有财产时,一般会根据共有人的约定来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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