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一方父母全款买房只写一方名字是否算共同财产?
我结婚后,我父母出全款给我买了套房子,房产证上只写了我一个人的名字。我有点担心,不知道这套房子在法律上会不会被算作我和我配偶的共同财产。想了解下这种情况到底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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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中,婚后一方父母全款买房只写一方名字是否算共同财产,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也就是说,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全款买房,并且明确表示该房屋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同时只写了自己子女一方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子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情况下,相当于父母对自己子女的单独赠与。 但如果没有明确的赠与协议表明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从法律角度可能会存在争议,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从而被算作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建议在购房时签订明确的赠与协议,明确该房屋的赠与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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