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买的房算不算共同财产?


在探讨同居期间购买的房屋是否属于共同财产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同居”和“共同财产”这两个概念。同居,指的是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共同生活的一种状态,它和婚姻关系有着本质区别。婚姻是经过法律程序认可的,夫妻双方在婚姻中的权益受到诸多法律保障;而同居关系在法律上的界定和保护相对较弱。共同财产则是指两人或多人共同拥有所有权的财产。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和认定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认定较为复杂。 判断同居期间购买的房屋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关键在于购房资金的来源和登记情况。 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且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么从常理和法律倾向来看,该房屋通常会被认定为共同财产。这就好比两个人一起出钱买了个东西,并且都在相关凭证上留下了名字,那这个东西自然是两人共有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共有的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这种情况下,双方对房屋享有相应的份额权益。 要是只有一方出资,但登记在双方名下,这种情况可能会被视为出资方对另一方的赠与。也就是说,出资的一方愿意把房子的一部分权益送给对方。根据民法典关于赠与的规定,赠与行为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是有效的。不过,如果出资方有证据证明登记在双方名下并非赠与的意思表示,比如有相关的协议约定只是为了某种便利而登记双方名字,那么在分割时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还有一种情况是一方出资且登记在出资方名下,一般会认定为出资方的个人财产。这就像一个人自己花钱买了东西,所有权自然归他。除非另一方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自己对购房也有贡献,比如支付了部分房款、承担了装修费用等,并且这些贡献有相应的证据支持,那么在分割时可能会考虑给予一定的补偿。 此外,如果双方对房屋的归属有书面协议约定,那么应当按照协议来处理。因为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综上所述,同居期间购买的房屋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建议保存好相关的出资凭证、协议等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自己无法确定房屋归属或者在分割上存在争议,也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