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房屋是否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要判断该房屋是否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具体情况来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这里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在此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果该房屋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通常情况下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夫妻双方用共同的积蓄支付了购房款,或者通过夫妻共同的收入进行贷款购买等。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可能导致房屋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双方签订了书面协议,对该房屋的归属进行了约定,比如约定该房屋归一方所有,那么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这种情况下,房屋的归属就会按照协议来确定。 另外,如果一方能够证明该房屋是其用婚前个人财产购买,并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同时没有其他特殊约定,那么该房屋可能会被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例如一方在婚前就已经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婚后才办理产权登记,且登记在自己一人名下。 综上所述,判断该房屋是否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综合考虑房屋的购买时间、资金来源、产权登记情况以及夫妻双方是否有相关约定等多方面因素。如果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