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确权到谁名下就一定是属于谁的吗?
我家有套房子之前确权在我爸名下,但我觉得这房子我也出了钱,应该有我的份。可我爸说确权在他名下就是他的。我不太明白,房屋确权到谁名下就一定完全属于谁吗,这里面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呢?
展开


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认为房屋确权到谁名下,那这个房子就毫无疑问地属于谁。但实际情况并非完全如此简单。房屋确权,通俗来讲,就是政府相关部门对房屋的所有权、使用权等权利进行确定和认可,并登记在特定人的名下。一般情况下,房屋确权登记具有很强的证明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在正常的物权变动中,经过登记的确权行为会产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也就是说,如果房屋登记在某人名下,从法律的表面证据来看,这个人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绝对化。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考虑。比如,存在借名买房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实际出资人虽然没有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而是登记在他人名下,但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名买房的约定,并且实际出资人支付了购房款、对房屋进行了占有使用等,那么实际出资人可能才是房屋真正的权利人。再比如,因继承、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即使房屋还未进行变更登记到继承人名下,继承人也已经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此外,如果存在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即使房屋只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一般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非登记方一人所有。所以,房屋确权到谁名下并不一定就完全属于谁。当出现纠纷时,需要结合具体的事实和证据,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房屋的真正归属。人们在遇到房屋确权和产权纠纷问题时,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