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时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我有套房子之前做了抵押,现在想把它卖出去,和买家签了合同。但我担心这抵押着的房子签的买卖合同有没有效,会不会到时候出问题,所以想问问在法律上,房屋抵押时签的买卖合同到底有没有效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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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房屋抵押时签订的买卖合同是有效的。我们先来解释一下房屋抵押和买卖合同的概念。房屋抵押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把自己的房屋作为担保,向债权人保证按时履行债务。如果到期不能还钱,债权人有权处置抵押的房屋来获得赔偿。而房屋买卖合同就是卖方把房子卖给买方,买方支付房款的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这意味着,即使房子已经抵押了,抵押人依然可以将房子卖给他人,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不过,虽然买卖合同有效,但这里面还有一些需要注意的情况。如果抵押权人(通常是债权人)和抵押人(房屋所有权人)在抵押合同里约定了抵押期间不能转让房屋,那么这种情况下抵押人就不能随意卖房。如果违反约定进行了买卖,可能会承担违约责任。 而且,即使房子卖出去了,抵押权仍然存在。也就是说,如果抵押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债权人还是有权对这套已经卖出去的房子行使抵押权,比如通过法院拍卖房子来获得欠款。所以,对于买家来说,在购买抵押房屋时,要特别谨慎,了解清楚房屋的抵押情况,避免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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