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房子需要过户吗?
我和前妻协议离婚了,在离婚协议里明确房子归我,但一直没去办理过户手续。我不太清楚这房子不过户行不行,会不会有什么风险,也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到底需不需要过户,所以想问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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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房子是否需要过户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对于涉及的房产,如果在离婚协议中明确了归属,从实际权益角度来看,获得房产一方拥有该房产的相关权益。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房子的产权已经自然转移。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房屋产权的转移是以登记为准的。这里的登记就是指房产过户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即便离婚协议里约定了房子归一方所有,但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在法律上房子的产权仍然属于原来登记的人。 不过户存在诸多风险。比如,原产权人可能因为债务纠纷,导致该房屋被法院查封、拍卖等。如果原产权人将房屋再次出售给不知情的第三人,并办理了过户手续,那么获得房产一方只能依据离婚协议向原产权人主张赔偿损失,而无法再取得该房屋的产权。 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协议离婚后,获得房产的一方应及时与原产权人一起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时,需要携带离婚协议书、离婚证、房产证、双方的身份证明等材料。如果原产权人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获得房产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协助办理过户手续。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仍然不履行,可凭借生效的法律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从而完成过户手续。 总之,协议离婚后,房子是需要办理过户手续的,这是保障房产权益的重要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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