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是法定必须缴纳的吗?
我刚入职一家新公司,公司说公积金可交可不交,让我自己选择。但我不太确定,公积金到底是不是法定必须要缴纳的呢?我担心如果不强制缴纳,以后我的权益会不会得不到保障。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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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是否为法定必须缴纳,这需要从法律规定的层面来进行分析。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简单来说,它是一种为了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设立的资金储备。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这就明确了单位在录用职工后有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的法定义务。 同时,该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八条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从这些法律条文可以看出,对于符合规定的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公积金是法定必须缴纳的。单位有义务为职工缴存公积金,职工也有享受公积金待遇的权利。如果单位不履行缴存义务,职工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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