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确权后是否算婚后共同财产?
要判断房屋确权后是否属于婚后共同财产,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婚后共同财产这个概念。婚后共同财产,简单说就是夫妻在结婚后一起获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下面我们分情况讨论房屋确权后是否算婚后共同财产。如果该房屋是在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并确权的,那毫无疑问,它属于婚后共同财产。比如夫妻双方婚后一起挣钱付首付、还房贷买的房子,不管登记在谁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是夫妻在婚姻期间共同努力获得的财产。
如果房屋是一方在婚前购买,婚后才进行确权,并且只登记在购买方名下,那么一般情况下,它属于购买方的个人财产。不过,如果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参与了房屋贷款的偿还,那么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打个比方,男方婚前付首付买了套房子,婚后夫妻一起还房贷,之后房子确权在男方名下。这时,房子整体虽然是男方的婚前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和对应的增值部分,女方是有份额的。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房屋是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确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所以,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婚后共同财产;若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自己子女,那就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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