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是否不允许买卖?
我有一套房子,属于不动产,本来打算卖掉换个大点的房子,但听说不动产不允许买卖。我不太明白,想问问法律上到底是怎么规定的,不动产到底能不能买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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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财产,像土地、房屋、探矿权、采矿权等土地定着物都属于不动产。不动产并不是不允许买卖,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是可以进行买卖交易的。 从法律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动产买卖有明确规定。民法典中规定了买卖合同的一般规则,不动产买卖也适用这些基本规则。只要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不动产买卖合同就是有效的。 不过,不动产买卖有其特殊的要求。比如,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仅仅签订了不动产买卖合同,并不代表不动产的所有权就转移了,还需要到相关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此外,不同类型的不动产买卖可能还有其他的限制条件。例如,有些保障性住房在一定期限内是限制交易的,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买卖也有严格的规定,一般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所以,不动产是可以买卖的,但必须遵循法律规定和相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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