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了丈夫的债务跟我有关吗?
我和丈夫刚离婚,最近有人找上门说他有债务没还,让我也一起还。我就想知道,都已经离婚了,他的债务还跟我有关系吗?我需不需要帮他偿还这些债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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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丈夫的债务是否与女方有关,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概念。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简单来说,就是夫妻两人一起同意借的钱,或者是为了家庭日常开销借的钱,这就属于共同债务。而个人债务则是夫妻一方在婚前或者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且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如果丈夫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即便离婚了,女方通常也需要承担偿还责任。比如,在婚姻期间夫妻共同贷款买了房,离婚后这个房贷债务双方可能都要负责偿还。但如果是丈夫的个人债务,比如他在婚前自己借的钱,或者是在婚后以个人名义借的钱且没有用于家庭生活,像他自己赌博欠下的债务,那么这些债务就跟女方没有关系,女方不用偿还。所以,判断丈夫的债务是否与女方有关,关键在于确定债务的性质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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