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老公帮老婆签认购书是否有效?

我和老公一起看房,当时我有事提前走了,老公就帮我签了认购书。我现在有点犹豫不想买了,不知道老公代我签的这个认购书有没有效,我需不需要承担认购书里的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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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签效力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老公帮老婆签认购书是否有效这个问题时,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我们要明白法律上关于代理行为的概念。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在认购书签署这个场景中,如果老公帮老婆签署认购书属于代理行为,那就需要看是否满足一定的条件才会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认购书的签署通常不属于必须本人亲自实施的行为,所以在符合代理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由他人代理签署。 代理分为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法定代理一般适用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夫妻之间签署认购书的情况通常涉及委托代理。如果老婆事前明确委托老公代签认购书,这属于有明确授权的委托代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也就是说,只要老公是在老婆的授权范围内签署认购书,那么这份认购书就是有效的,老婆需要按照认购书的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然而,如果老婆事前没有明确委托老公代签认购书,但在老公代签后,老婆对该行为进行了追认,那么同样会产生有效的法律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所以,如果老婆在知晓老公代签认购书后,在合理时间内表示认可,那么认购书也是有效的。 但要是老婆事前没有委托,事后也没有追认,这种情况下老公代签的行为就属于无权代理。根据法律规定,该认购书对老婆不发生效力。不过,如果相对人(也就是开发商等出售方)有理由相信老公有代理权,构成表见代理的,认购书仍然可能有效。表见代理是指虽然行为人事实上无代理权,但相对人有理由认为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与其进行法律行为,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比如,在看房过程中老婆一直让老公主导沟通,出售方有理由认为老公有权代签,那么老婆可能就要承担认购书的责任。总之,老公帮老婆签认购书是否有效要综合各方面情况判断,涉及的法律规定是明确的,具体的效力需要结合实际证据和法律适用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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