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住在镇上,自己住在老家是否合法?
我和老公结婚后,他长期在镇上生活工作,而我一直待在老家。周围有人对我们这种分居情况议论纷纷,我心里有点犯嘀咕,想知道从法律层面讲,老公住镇上,我住老家,这样的生活方式是不是合法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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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夫妻双方各自居住在不同的地方,一方住在镇上,另一方住在老家,这种情况通常是合法的。 婚姻关系是基于法律规定的结婚登记而确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这表明只要经过合法的结婚登记程序,夫妻关系就受法律保护。 法律并没有对夫妻双方的居住方式作出强制性的规定,夫妻双方有权根据自身的工作、生活等实际情况来选择居住地点。居住地点的不同并不影响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效力。而且,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享有各自的人身自由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七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这种人身自由权利当然也包括选择居住地点的自由。 所以,只要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是合法有效的,那么无论双方是居住在一起,还是像一方在镇上,一方在老家这样分开居住,都是合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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