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订协议就直接强拆房屋违法吗?


在未签订协议的情况下直接强拆房屋是否违法,需要分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合法拆迁的基本程序。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当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只有在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也就是说,合法的强拆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由法院裁定准予执行,行政机关才能实施强拆。 如果没有签订协议,拆迁方也没有经过上述合法程序,直接强拆房屋,那么这种行为就是违法的。这属于典型的行政违法行为,严重侵犯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被拆迁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一是及时报警,固定房屋被强拆的证据;二是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下强拆的现场情况,包括参与强拆的人员、使用的工具、房屋被破坏的状况等;三是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要求确认强拆行为违法,并要求拆迁方给予合理的赔偿。赔偿范围包括房屋价值损失、屋内物品损失、搬迁安置费用等。 综上所述,没有签订协议就直接强拆房屋,多数情况下是违法的,但如果拆迁方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那就是合法的。被拆迁人要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遇到违法强拆要及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