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继承的财产算共同财产吗
我和我配偶结婚几年了,最近他继承了一笔财产。我不太清楚这笔财产在法律上是算他个人的,还是我们夫妻共同的。我想知道在什么样的情况下算共同财产,什么样的情况不算,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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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判断夫妻一方继承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了财产,没有特殊情况,这笔财产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例如,丈夫在婚姻期间继承了其父母留下的房产,且没有其他特殊约定,那么这套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又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也就是说,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明确表示该财产只由夫妻中的一方继承,与另一方无关,那么即使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也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比如,父亲立下遗嘱,明确其名下的存款只由儿子一人继承,那么这笔存款就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判断夫妻一方继承的财产是否为共同财产,关键在于是否有遗嘱明确该财产只归一方所有。如果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未明确只归一方,通常为夫妻共同财产;若有遗嘱明确只归一方,则为该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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