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下班途中顺路去买菜或接孩子受伤算工伤吗?

我每天下班都会顺路去菜市场买点菜或者去学校接孩子。前几天在去买菜的路上不小心摔倒受伤了,现在在家养伤。我想知道像我这种下班途中顺路去买菜或者接孩子的情况,受伤了能不能算工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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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下班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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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下班途中顺路去买菜或接孩子受伤是否算工伤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什么是工伤。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或者与工作相关的活动里受到的伤害。它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一种保护,当劳动者遭遇这类伤害时,能够获得相应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一条文为判断此类情况是否属于工伤提供了法律依据。 这里的“上下班途中”,并不局限于从单位直接到家的直线距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明确指出,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下班顺路去买菜或接孩子,属于从事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并且是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所以,如果在这个过程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是应当认定为工伤的。 然而,如果是自己不小心摔倒受伤,并非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那么通常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因为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条件。 总之,下班途中顺路去买菜或接孩子受伤是否算工伤,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关键在于是否符合“非本人主要责任”以及“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这两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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