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途中顺路去买菜或接孩子受伤算工伤吗?


在探讨下班途中顺路去买菜或接孩子受伤是否算工伤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什么是工伤。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或者与工作相关的活动里受到的伤害。它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一种保护,当劳动者遭遇这类伤害时,能够获得相应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一条文为判断此类情况是否属于工伤提供了法律依据。 这里的“上下班途中”,并不局限于从单位直接到家的直线距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明确指出,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下班顺路去买菜或接孩子,属于从事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并且是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所以,如果在这个过程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是应当认定为工伤的。 然而,如果是自己不小心摔倒受伤,并非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那么通常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因为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条件。 总之,下班途中顺路去买菜或接孩子受伤是否算工伤,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关键在于是否符合“非本人主要责任”以及“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这两个条件。






- 信用卡欠款9个月且利滚利,有哪些有效的解决办法呢?
-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 诉讼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 诈骗被告人无力偿还怎么办
- 逮捕犯罪嫌疑人后是否可以向亲属告知案情?
- 城镇土地使用税可以按月计算并一次性缴纳吗?
- 违法记录怎么消除?
-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在哪里领取?
- 农村养老保险有几个档次?
- 农村房产证去哪个部门办理?
- 生育津贴是在医保还是社保局办理?
- 当月离职是否按实际出勤天数发放工资?
- 摩托车注销了驾驶证还可以用吗?
- 向社会征集犯罪线索有什么规定?
- 公司违法解除合同期间工资该如何计算?
- 个人独资企业涉讼时诉讼主体如何确定以及民事责任是怎样的?
- 领结婚证以后在房产证上加女方名字复杂吗?
大家都在问
- 信用卡欠款9个月且利滚利,有哪些有效的解决办法呢?
-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 诉讼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 诈骗被告人无力偿还怎么办
- 逮捕犯罪嫌疑人后是否可以向亲属告知案情?
- 城镇土地使用税可以按月计算并一次性缴纳吗?
- 违法记录怎么消除?
-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在哪里领取?
- 农村养老保险有几个档次?
- 农村房产证去哪个部门办理?
- 生育津贴是在医保还是社保局办理?
- 当月离职是否按实际出勤天数发放工资?
- 摩托车注销了驾驶证还可以用吗?
- 向社会征集犯罪线索有什么规定?
- 公司违法解除合同期间工资该如何计算?
- 个人独资企业涉讼时诉讼主体如何确定以及民事责任是怎样的?
- 领结婚证以后在房产证上加女方名字复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