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婚姻关系中,保单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对于保单而言,不能一概而论地说它就是或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保单,并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仍处于缴费状态或者已经开始产生收益,那么通常情况下,该保单的现金价值以及所产生的收益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例如,夫妻双方用婚后的工资收入购买了一份终身寿险,在婚姻期间持续缴费,那么这份保单在婚姻期间所积累的现金价值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如果是一方在婚前就已经购买的保单,并且在婚后没有使用夫妻共同财产继续缴费,那么这份保单一般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一方在结婚前就给自己买了一份定期寿险,婚后也没有再用夫妻共同的钱去缴纳保费,那么这份保单就归购买方个人所有。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是在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其子女购买的保单,并且明确表示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那么这份保单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可以依据《民法典》中关于赠与的相关规定来理解。如果有书面的赠与协议等证据表明是赠与一方的,那么就按照赠与协议来处理。 另外,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保单进行了退保操作,所获得的退保金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也需要根据保单的性质来判断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保单,退保金通常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总之,判断保单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要综合考虑保单的购买时间、缴费情况、资金来源以及是否有赠与等多种因素。在实际生活中,如果涉及到保单财产的分割等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