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未婚女已婚有小孩算重婚罪吗?
我是未婚男性,和一个已婚有小孩的女性在一起生活,还生了小孩。我现在很担心这种情况会不会构成重婚罪,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这种情况到底怎么认定,需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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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一个人在已经有合法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又和别人结婚;或者明明知道对方已经结婚,还和对方结婚,这种就构成重婚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里的“结婚”,不仅包括去婚姻登记机关进行了结婚登记这种法律上认可的结婚形式,还包括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种事实婚姻的情况。 在你描述的情况中,关键在于是否存在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事实。如果只是和已婚女性有了小孩,但双方并没有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比如在日常生活中,没有让周围人认为你们是夫妻关系,那么通常不构成重婚罪。但如果你们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周围的邻居、朋友等都认为你们是夫妻,即便没有进行结婚登记,也可能会被认定为重婚罪。 对于未婚男性来说,如果确实不知道女方已婚,那么一般不构成重婚罪;但如果明知女方已婚还和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那就可能会被认定构成重婚罪。总之,是否构成重婚罪要根据具体情况,看是否符合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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