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逞了是否属于犯罪既遂?


在法律领域中,‘得逞了’是否属于犯罪既遂,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相关的法律概念和判断方法。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犯罪既遂。犯罪既遂指的是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具备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简单来说,就是犯罪行为完成了,并且达到了法律规定的犯罪成立的全部条件。 不同类型的犯罪,其既遂的判定标准也有所不同。在我国刑法中,主要有以下几种常见的判定类型: 1. 结果犯:这类犯罪要求犯罪行为必须造成法定的危害结果才构成既遂。例如,在故意杀人罪中,只有当犯罪行为导致被害人死亡这一结果发生时,才构成犯罪既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的“故意杀人”,要达到被害人死亡的结果才属于犯罪既遂。 2. 行为犯:只要实施了刑法规定的某种危害行为,不论犯罪结果是否发生,都构成犯罪既遂。比如,脱逃罪,只要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实施了脱逃行为,就构成犯罪既遂,而不要求其实际逃脱了监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 危险犯:以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造成法律规定的发生某种危害结果的危险状态作为既遂标志。例如,放火罪,只要放火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即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也构成犯罪既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由此可见,“得逞”的含义比较宽泛,不一定就等同于犯罪既遂。“得逞”可能只是行为人主观上认为自己达到了目的,但从法律角度看,是否构成犯罪既遂还需要严格按照上述不同犯罪类型的构成要件来判断。 所以,当遇到判断一个行为是否属于犯罪既遂的情况时,不能仅仅依据是否“得逞”来认定,而要结合具体的犯罪构成要件以及刑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综合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