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东西到了对方不给钱,这算诈骗罪吗?

我给对方发了货,东西都已经到对方手里了,可对方就是不给钱。我想知道这种情况算不算是诈骗罪,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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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诈骗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来解释一下诈骗罪的概念。诈骗罪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骗子通过欺骗手段让别人心甘情愿地把钱交给他。 判断对方收货后不给钱是否构成诈骗罪,关键在于对方在交易过程中是否有欺诈行为。如果对方在一开始就没打算给钱,用虚假理由让你发货,这就可能涉嫌诈骗罪。比如,对方编造自己有强大的支付能力,或者有紧急需求等虚假情况,诱使你把货物发过去,之后却消失不见或者拒不付款,这种情况就比较符合诈骗罪的特征。 但要是对方一开始是有交易意愿,只是后来因为一些客观原因,像资金周转困难等才无法付款,那就一般不构成诈骗罪,这更倾向于民事合同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而对于民事合同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如果是民事纠纷,你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向法院起诉等方式,要求对方支付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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