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有借据合同但没钱还,这种情况算不算诈骗?

我和别人签了借据合同,现在没钱还,心里很忐忑,不知道这会不会被认定为诈骗。我想了解下,具体在什么情况下这种行为会被认定为诈骗,法律上对此是怎么界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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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有借据合同但没钱还不算诈骗,这种情况通常属于普通的民事债权债务纠纷。借据合同可以视为一种书面的借款协议,未按约定还款构成违约,可通过民事途径解决,比如协商、调解或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可能会被认定为诈骗。首先,从主观方面来看,行为人在借款之初就必须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故意,也就是从一开始就没打算还钱。例如,借款时就计划将钱用于赌博、吸毒等非法活动或者肆意挥霍,根本不考虑日后如何归还。 其次,在客观行为方面,欺诈者通常会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手段来骗取他人的信任,使受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出借财物。比如,谎称借款是为了投资某个盈利项目,但实际上并没有进行相关投资;或者夸大自己的财务状况,让他人误以为其有足够的偿还能力。 从法律依据上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总之,判断有借据合同没钱还是否构成诈骗,关键在于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以及是否实施了欺诈行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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