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裁定下来四年多,管理人欠职工债权不给,该怎么办?
我在国有企业工作,裁定下来已经四年多了,但是管理人一直欠着职工债权不给。我心里很着急,不知道该通过什么途径去要回这笔钱。我想了解具体有哪些有效的解决办法,以及相关的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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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国有企业裁定下来四年多,管理人欠职工债权不给的情况,有以下几种解决途径: **协商**:首先可以尝试与管理人进行协商,以友好的方式沟通,要求其履行支付职工债权的义务。通过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和职工的困境,争取让管理人主动解决问题。 **调解**:可以寻求相关调解机构或组织的帮助,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调解机构会介入双方的纠纷,通过沟通、协商,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调解的优点是程序相对灵活、快速,且能保持双方的合作关系。 **仲裁**:如果协商和调解都无法解决问题,职工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申请仲裁。仲裁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争议解决方式,由仲裁机构根据相关法律和事实进行裁决。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诉讼**:若仲裁无法解决或者不适合仲裁,职工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具体流程如下: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这是为了防止管理人转移财产,保障后续判决能够得到执行。可以向法院申请对管理人的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等资产进行查封、冻结等措施。 - **撰写起诉书并提交材料**:需要撰写详细的起诉书,说明案件事实、诉求和法律依据,并携带相关的证据资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裁定文书等,前往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立案大厅提交材料。法院在受理后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和判决。 法律依据方面,《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起诉的条件和程序,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职工在维护自身权益时,应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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