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工资少发是否违法?
我辞职之后,公司给我发的工资比应发的少了。我不太清楚公司这种行为合不合法,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看,辞职走了工资少发是不是违法的,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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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辞职后工资少发是否违法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工资的定义。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它涵盖了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里所说的“克扣”,指的是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劳动者辞职后,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和法律规定,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从法律层面来看,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辞职后少发工资,且没有合理的理由,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所谓合理理由,通常是指法律规定的情形,比如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用等。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能随意扣减劳动者的工资。 如果遇到辞职后工资少发的情况,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说明少发工资的原因,并足额支付工资。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如果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会责令其改正。 此外,劳动者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在仲裁过程中,劳动者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证明自己的主张。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劳动者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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