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住在子女家,子女还要支付赡养费,这合法吗?
我家老人住在我这儿一起生活,其他兄弟姐妹却要求我除了照顾老人生活,还要和他们一样出赡养费。我觉得我都把老人接到家里照顾了,不应该再出钱,可他们说不出钱就不合法。我就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我还要派赡养费到底合不合法啊?
展开


在探讨老人住在子女家,子女是否还需要支付赡养费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赡养费的定义。赡养费是指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费用,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给予物质上的费用帮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也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虽然老人住在子女家中,该子女已经在生活上对老人进行了照料,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免除其他方面的赡养责任。赡养不仅仅包括生活照料,还包括经济供养等方面。如果老人存在医疗费用、生活必需品开销等经济方面的需求,而与老人共同生活的子女无法完全承担这些费用,那么其他子女支付赡养费是合理合法的。即使老人居住在某一子女家中,其他子女同样有义务从经济上为老人提供支持,以保障老人能够维持正常的生活水平。 然而,如果与老人共同生活的子女经济状况较好,完全有能力承担老人的所有费用,并且老人也明确表示不需要其他子女支付赡养费,在这种情况下,其他子女可以不支付赡养费。但这种情况需要各方达成一致的意愿,并且以老人的实际需求和意愿为出发点。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