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家产都给儿子了,女儿必须出钱养老吗?

我家是农村的,父母把家里的房子、存款这些家产都给了哥哥,现在他们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好,哥哥让我和他一起出钱给父母养老。我心里有点不舒服,觉得家产都给他了,凭什么还要我出一样多的钱。我想问下,从法律上来说,我必须出钱养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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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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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看,即便家产都给了儿子,女儿也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但这并不意味着一定要出钱养老。下面为你详细分析: 首先,赡养义务是法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也明确指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这意味着无论子女是否分得家产,都不能免除赡养父母的责任。 其次,赡养的方式有多种,不仅仅局限于出钱。赡养包括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方面。出钱只是经济供养的一种表现形式。女儿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赡养方式。如果女儿经济状况较差,无法承担较多的经济支出,也可以通过生活上的照料,比如照顾父母的日常生活起居,给予精神上的陪伴等方式来履行赡养义务。 再者,在分配赡养责任时,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虽然法律规定子女都有赡养义务,但在实际操作中,如果父母将家产都给了儿子,在确定赡养费用分担时,儿子可能需要承担相对较多的经济责任。因为公平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在处理家庭内部的赡养问题时也应当遵循。各方可以通过协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赡养方案。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各方的经济状况、老人的实际需求等因素,作出公平合理的裁决。 综上所述,女儿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但不一定必须出钱养老,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赡养方式,在确定赡养责任时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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