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把财产都给儿子,女儿还要承担赡养义务吗?
我家父母把所有财产都给了我哥,现在他们年纪大了,要求我和我哥一起承担赡养责任。我心里有点不平衡,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我还有赡养他们的义务吗?
展开


从法律层面来说,即使父母把财产都给了儿子,女儿依然要承担赡养义务。 赡养义务是基于父母子女的身份关系而产生的,这是一种法定的义务,不会因为财产分配的情况而改变。简单来说,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应尽的责任,和父母是否把财产给自己没有直接关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里强调了成年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只要父母需要赡养,子女就应该履行这一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也明确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这进一步说明了赡养义务的范围和具体内容,子女不能以未获得财产为由拒绝赡养父母。 在实际生活中,财产分配和赡养义务往往容易引发家庭矛盾。虽然女儿有赡养义务,但如果因为父母财产分配不均导致赡养负担分配上存在争议,家庭成员之间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合理确定赡养的方式和程度,以达到公平合理的结果。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