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老人把财产都给了儿子,女儿还有赡养义务吗?

我家老人把名下的财产都给了儿子,没给我一分。现在老人要求我和儿子一样尽赡养义务,我心里很不平衡。我就想问问,从法律上来说,老人把财产都给儿子了,我作为女儿还有赡养他的义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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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赡养义务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即便老人把财产都给了儿子,女儿依然负有赡养义务。 赡养义务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给予帮助的责任。这一义务是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和身份关系而产生的,并不是以是否获得财产为前提条件。也就是说,不管子女有没有分到父母的财产,都得赡养父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明确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就表明,只要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子女就应当履行赡养义务,给予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也指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所以,女儿不能因为老人把财产都给了儿子,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如果女儿不赡养老人,老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女儿支付赡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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