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财产全部给儿子却要求女儿赡养,这样合理吗?

我家老人把名下所有财产都给了儿子,现在却要求我这个女儿来赡养他。我心里有点不平衡,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老人这样做合理吗?我有没有义务必须赡养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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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赡养义务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从法律层面来看,财产分配与赡养义务是两个相对独立的概念。 赡养义务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也就是说,无论父母是否将财产分配给子女,或者如何分配财产,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这是基于父母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和伦理道德所确立的法律责任。 财产分配则是父母对自己财产的处分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依法享有财产权,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个人财产。所以,父母有权决定将自己的财产全部给予儿子。 虽然在情理上,财产全部给儿子却要求女儿赡养,可能会让女儿觉得不公平。但法律并没有将财产分配与赡养义务挂钩。如果女儿以未获得财产为由拒绝赡养父母,父母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女儿履行赡养义务。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如果父母存在明显的偏袒行为,导致女儿经济负担过重等情况,在确定赡养方式和赡养费数额时,法院也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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