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抚养权却不交出孩子是否合法?
我和配偶离婚了,孩子抚养权判给了对方,但我实在舍不得孩子离开,就没把孩子交出去。我想知道这种没抚养权却不交出孩子的情况,在法律上到底合不合法呀?会有什么后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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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抚养权却不交出孩子是不合法的。夫妻离婚后,子女抚养权会确定归一方所有,遵循协议优先原则,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具体分配原则如下: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也就是说,既然抚养权已经确定归属,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就应当配合将孩子交给拥有抚养权的一方。 如果有抚养权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而拒不配合交出孩子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对拒不履行的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需要明确的是,对子女抚养权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并非对子女的人身进行强制执行,而是强制被申请人履行交出子女给申请人抚养的行为。法院的执行措施会限定在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通过合法程序强制被申请人履行义务。 不交出孩子这种行为,不仅违反法律规定,也可能对孩子的成长产生不利影响。建议按照法律规定和判决结果,妥善处理孩子的抚养问题,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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