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怀孕期间怎样降低公司的工资付出?


在员工怀孕期间,降低公司工资付出需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否则可能会面临法律风险。下面从法律层面详细为你分析: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些法律概念。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这里所说的“工资”,通常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各项劳动报酬。也就是说,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即“三期”)内,公司不能随意降低其工资标准。这是为了保障女职工在特殊生理时期的合法权益,让她们能够安心度过孕期和生育阶段。 不过,也存在一些合理的降低工资支出的途径。如果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例如,原本从事体力劳动的女职工,怀孕后身体状况不允许继续从事高强度工作,公司可以安排其从事一些较为轻松的工作。如果新岗位的工资标准低于原岗位,且该调整是基于合理的工作安排和女职工的身体状况,那么这种工资的降低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需要注意的是,调整工作岗位和工资必须与女职工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 另外,如果公司有合法有效的绩效管理制度,且女职工在孕期由于身体原因,确实无法按照正常标准完成工作任务,导致绩效不达标,那么按照绩效管理制度相应降低绩效工资部分,也是合理的。但公司的绩效管理制度必须是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且已经向员工公示或告知。同时,降低绩效工资也应该有明确的量化标准和考核依据,不能随意降低。 还有一种情况是,女职工请病假。如果女职工因为怀孕身体不适需要请病假,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所以,在女职工请病假期间,公司可以按照规定支付病假工资,从而降低工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