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否允许儿子与父母断绝关系?
我和父母的关系一直很不好,经常发生激烈的争吵,感觉生活在一起很痛苦,我想和 他们断绝关系。但又不知道法律上允不允许,所以想问问大家,从法律角度看,儿子能不能和父母断绝关系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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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一般情况下,儿子与父母之间基于血缘形成的亲属关系是不能断绝的。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分为自然血亲关系和拟制血亲关系。自然血亲关系就是基于血缘产生的关系,比如亲生父母与子女,这种关系是与生俱来的,无法通过法律程序或个人意愿解除。而拟制血亲关系是指基于法律行为而形成的父母子女关系,像收养关系。
对于自然血亲关系,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并没有规定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断绝父母与子女的关系。这是因为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些义务是基于血缘关系和公序良俗而产生的。例如,《民法典》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即使儿子声称要与父母断绝关系,但在法律上,当父母年老体弱、生活困难时,儿子依然需要履行赡养义务;如果儿子未成年,父母也必须履行抚养责任。
而对于拟制血亲关系中的收养关系,是可以依法解除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和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旦收养关系依法解 除,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
综上所述,自然血亲的儿子与父母不能断绝法律关系,但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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