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必须在事发地打官司吗?
我受了工伤,但是事发地离我住的地方很远,去那里打官司太不方便了。我想知道,工伤官司一定要在事发地打吗,能不能在我居住地这边的法院打呢?
展开


在处理工伤纠纷时,打官司并不一定必须在事发地进行。下面来详细解释相关的法律概念和依据。 首先,当涉及工伤赔偿等纠纷时,通常需要经过劳动仲裁前置程序。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这里的劳动合同履行地可以理解为劳动者实际工作的地点,也就是工伤事故发生的地方;用人单位所在地一般是指用人单位注册登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所以,在劳动仲裁阶段,当事人可以选择在劳动合同履行地(事发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申请仲裁。 如果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要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意味着在诉讼阶段,当事人同样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事发地)的基层法院进行打官司。 综上所述,无论是劳动仲裁还是诉讼阶段,都不是必须在事发地进行,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对自己更方便的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来处理工伤纠纷。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