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外地工伤可以回老家打官司吗?

我在外地工作时受了工伤,和单位在赔偿问题上谈不拢,我想通过打官司来维护自己权益。可我家在老家,我不太方便在外地打官司,所以想问问能不能回老家打官司,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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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外地工伤不可以回老家打官司。工伤待遇赔偿纠纷目前仍属于劳动争议,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构提起关于工伤待遇赔偿的劳动仲裁 。 这里的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如果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打官司要在这些特定的有管辖权的地方,而不是随意选择老家。 比如你在A市工作(劳动合同履行地),单位注册地在B市(用人单位所在地),那么你只能在A市或者B市进行劳动仲裁以及后续可能的诉讼,而不能在和这两地没有关系的老家打官司。 不过,如果老家刚好是用人单位所在地(注册、登记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那就可以在老家打官司。另外,如果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有多个劳动合同履行地的,由最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管辖。案件受理后,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变化的,不改变争议仲裁的管辖 。 相关概念: 劳动合同履行地:就是劳动者实际干活工作的地方。 用人单位所在地:包括注册登记的地方,还有主要办事机构所在的地方,如果没注册登记,那就是出资人、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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