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的情况下,应该如何追讨工伤赔偿呢?


在跨省的情况下追讨工伤赔偿,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具体到跨省的情况,遭受伤害的劳动者或者其直系亲属应当立即向事故发生地的劳动保护行政部门进行工伤报告,同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 其次,确定赔偿责任主体和管辖机构。如果用人单位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由工伤保险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受害者或者其近亲们便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区的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赔偿;若是用人单位未能依照法律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受害者或者其近亲们有权直接向用人单位提起诉讼,寻求赔偿。关于管辖问题,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工伤赔偿案件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八条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有多个劳动合同履行地的,由最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然后,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受害者或者其近亲们需妥善搜集并整理充分的证据资料,例如工伤认定证书、医疗费用收据、工资清单、劳动合同、证人证言等,以便为赔偿请求提供有力的支撑。 接下来,可以尝试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一致,纠纷即可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如果协商和调解都无法解决问题,就需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照审理情况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生效后,劳动者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追讨工伤赔偿金。 总之,跨省追讨工伤赔偿需要明确相关程序和法律规定,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