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社保局不到五十岁就发工资了正常吗?

我不到五十岁,社保局就开始给我发工资了。我有点担心这种情况合不合法,会不会之后有什么问题,也不知道这是不是正常现象。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社保局不到五十岁发工资有没有什么规定和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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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养老金领取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要明确这里说的社保局发的“工资”,通常指的是养老金。养老金是劳动者在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 在我国,正常情况下,男性法定退休年龄一般为60周岁,女干部为55周岁,女工人为50周岁。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即使不到五十岁也可能符合领取养老金的条件。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规定,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可以退休并领取养老金。此外,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也可以退休领取养老金。 所以,如果社保局不到五十岁就开始发养老金,可能是你符合了上述特殊情况的退休条件。你可以向当地社保局咨询,了解他们发放养老金的依据,确认自己是否确实满足领取资格。这样能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问题,确保自己合法合规地享受养老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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