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老板让先撤诉再给钱,这样做可以吗?
我受了工伤,和老板协商赔偿没谈拢就起诉了。现在老板说让我先撤诉,撤诉后就把赔偿款给我。我有点担心,怕撤诉后老板又不给钱了,不知道能不能按他说的先撤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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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纠纷中,老板要求先撤诉再给钱这种情况需要谨慎处理。 首先,撤诉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撤回其提起的诉讼的行为。一旦撤诉,法院就会停止对该案件的审理。对于工伤案件而言,如果你在没有拿到赔偿款的情况下就按照老板的要求撤诉,那么就存在很大风险。因为撤诉后,如果老板反悔不给钱,你之前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的程序就终止了。若想再次维权,虽然原则上你可以再次起诉,但再次起诉不仅会耗费你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而且之前诉讼过程中已经固定的一些证据等情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给你后续维权增加难度。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准许撤诉。也就是说,即便你向法院申请撤诉了,法院也不一定会准许。这是为了防止一方当事人利用撤诉来损害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你不应该轻易先撤诉。可以和老板协商,通过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赔偿协议等方式来保障自己的权益。比如在协议中明确赔偿的金额、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重要条款,并且可以约定如果老板不按照协议支付赔偿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同时,最好能让这份协议经过公证或者有第三方见证等,以增强协议的保障力。等老板按照协议支付了赔偿款之后,你再考虑撤诉事宜。这样可以最大程度地保障你作为工伤受害者能够顺利拿到应得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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