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有人打你头,你还手这种情况可以算正当防卫吗?

我最近遇到一件事儿,有人打了我的头,我当时就还手了,现在心里特别没底,不知道自己这还手的行为到底算不算正当防卫。我就想具体了解下,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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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有人打你头的情况下,还手是否属于正当防卫,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比如,对方无缘无故突然打你头,你为了阻止他继续伤害你而还手,这种情况下有可能构成正当防卫。 然而,构成正当防卫需要满足几个条件。一是还手行为针对的必须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也就是说,如果对方打完你头后已经停止攻击,你再去还手,那就不符合这个条件了。例如,对方打完后已经转身离开,你再追上去打对方,就不属于正当防卫了。二是还手行为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不能打错对象。三是还手的行为人要有防卫意识,即目的是为了阻止对方的侵害,而不是出于报复等其他目的。 另外,还需要注意防卫的限度。如果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比如,对方只是轻轻打了你头一下,你却拿出刀把对方砍成重伤,这就可能属于防卫过当。但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例如,对方打你头后,又拿出凶器继续攻击你,严重威胁到你的生命安全,你采取激烈的反抗行为导致对方伤亡,这种情况不属于防卫过当。 如果不构成正当防卫,比如双方是互相殴打,这种情况属于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暴力冲突事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或故意伤害他人者,处以五至十天拘留及二百元至五百元罚款;情节轻微者,则处以五天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若存在结伙殴打、伤害他人,殴打、伤害残疾人士、孕妇、未满十四岁儿童或六十岁以上长者等情况,将被处以十至十五天拘留以及五百元至一千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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