卸载盗版软件后还算侵权吗?


在探讨卸载盗版软件后是否还算侵权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进行分析。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软件著作权侵权。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当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软件的行为,就属于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我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一系列侵权行为,其中就包括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也明确指出,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复制或者部分复制著作权人的软件的,属于侵权行为,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那么,卸载盗版软件的行为是否能免除侵权责任呢?这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如果只是单纯地下载并安装了盗版软件,在未使用该软件进行营利活动、未对著作权人的利益造成实际损害的情况下,及时卸载盗版软件,有可能会被认定侵权情节轻微。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曾经的下载安装行为构成了侵权,但卸载后由于停止了侵权行为,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相对较轻。例如,可能只需要承担停止侵害的责任,也就是卸载软件,而不需要进行经济赔偿等其他责任。 然而,如果使用盗版软件进行了营利活动,比如企业使用盗版办公软件来处理日常业务以获取经济利益,或者使用盗版设计软件为客户完成设计项目并收取费用等,即使后来卸载了盗版软件,这种侵权行为已经给著作权人造成了实际的经济损失,仍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按照《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 此外,还存在一种情况,如果下载安装盗版软件后,虽然没有进行营利活动,但该盗版软件的传播范围较广,对软件市场秩序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即使卸载了软件,也可能因为其侵权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而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例如,可能会被要求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 综上所述,卸载盗版软件并不一定能完全免除侵权责任。是否构成侵权以及需要承担何种责任,要根据具体的行为和造成的后果来判断。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我们应当尊重软件著作权,使用合法授权的软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