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花10块钱起诉欠款人可行吗?
我有个朋友欠了我10块钱,一直拖着不还。我心里挺不舒服的,就想通过法律手段让他还钱。我就只有10块钱,想问问能不能用这10块钱起诉他?要是可以的话,具体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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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从法律上来说,哪怕是10块钱的欠款,也是可以起诉欠款人的。在民事诉讼领域,对于诉讼标的额并没有最低限制的规定,只要你的合法权益被侵犯,都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不过,起诉欠款人的受理费最少是50元。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所以仅10块钱不够支付案件受理费。 起诉流程如下: 一是准备好民事诉讼状,要清晰地写明你和欠款人的信息、具体的诉讼请求(比如要求对方归还10元欠款)以及事实和理由(说明为何他欠你这10块钱)。 二是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证明欠款事实的东西。 三是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 四是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另外,关于诉讼费用承担问题,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需要提醒的是,虽然法律赋予了起诉的权利,但实际操作中,除了考虑诉讼费用,还要考虑时间成本等。因为法律诉讼通常比较复杂且耗时,需要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而且最终结果也不一定完全符合预期。 相关概念: 民事诉讼状:就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提交的书面材料,用来阐述自己的诉求和相关事实依据等。 管辖权:指的是哪个法院有权受理这个案件,一般要根据一些规定来确定,比如被告住所地等因素。 案件受理费:是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向法院交纳的一定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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