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强制拆迁是否合法?
我家房子面临拆迁,相关部门说要进行司法强制拆迁。我不太懂这个,想知道司法强制拆迁到底合不合法?要是合法的话,有什么条件和规定吗?不合法的话,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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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强制拆迁是指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过程中,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活动。 从合法性上来说,司法强制拆迁在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的情况下是合法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这意味着,司法强制拆迁有着严格的前置条件。首先,要有合法的征收决定和补偿决定。征收决定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且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补偿决定要做到公平合理,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其次,被征收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同时又不履行补偿决定。最后,必须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由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和裁定。 如果司法强制拆迁不符合上述法定条件和程序,那就是不合法的。被征收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强制拆迁行为违法,并要求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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