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保证金是否合法?
我最近接了个劳务项目,对方要求我交劳务保证金。我不太懂这个,不知道这合不合法。要是不合法,我肯定不能交;要是合法,交多少合适、交了之后有啥保障这些问题我也不清楚。所以想问问大家,劳务保证金到底合不合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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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保证金是否合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从法律层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这里的“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通常就包括要求劳动者缴纳劳务保证金的情况。如果是用人单位以招工等名义向劳动者收取劳务保证金,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因为这可能会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使得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处于不利地位,并且限制了劳动者的自主择业权。比如一些不良企业,以收取劳务保证金为手段,在劳动者入职后随意克扣保证金,或者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还。 然而,在劳务合同关系中,如果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比如在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等商业活动中,一方要求另一方提供劳务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这种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前提下,是有可能合法的。在商业活动中,劳务保证金可以看作是一种履约担保,其目的是为了确保劳务提供方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例如,劳务分包方在承包工程时,发包方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工期等要求,会要求劳务分包方缴纳一定数额的劳务保证金。当劳务分包方按照合同完成任务后,发包方会将保证金退还。但这种情况下,劳务保证金的约定应当遵循公平、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金的金额、退还条件、扣除情形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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