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是否应当同工同酬?
我是一名劳务派遣工,在公司干的活和正式员工一样,甚至有时候更累,但工资却比他们低很多。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劳务派遣工是不是应该和正式员工同工同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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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而同工同酬则是指用人单位对于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种工作时,不分性别、年龄、民族、区域等差别,只要提供相同的劳动量,就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这一规定的目的在于保障劳务派遣工的合法权益,防止用工单位通过使用劳务派遣工来降低用工成本,侵害劳动者的利益。也就是说,只要劳务派遣工和用工单位的正式员工从事相同的工作,付出了等量的劳动并且取得了相同的业绩,就应当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判断是否“同工”可能会存在一定的难度。“同工”不仅仅是指从事相同的工作岗位,还包括工作内容、工作量、工作业绩等多方面因素。因此,当劳务派遣工认为自己没有得到同工同酬待遇时,可以先与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机构进行协商沟通,要求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如果协商不成,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从法律层面上讲,劳务派遣是应当同工同酬的。这是法律赋予劳务派遣工的基本权利,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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